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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实验室

来源:热作所    发布时间: 2009-08-07 16:05:14   阅读:1315 次

 

  公共实验室负责制订(修订)公共实验相关制度和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本所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、维护、建设、改造与日常管理。熟悉和熟练掌握实验仪器、设备的操作、使用规程;协助科研人员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,为本所科研活动提供实验仪器与场所。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,监督仪器设备使用情况,健全使用登记制度,积极为科研服务。负责高毒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。组织与实施本实验室承担的科研课题(项目)。
  公共实验室现有人员4人。
  负责人:杨俊杰
  联系电话:0596-2615153